湖北利川旅游“我靠重庆”的广告风波未平,恩施旅游广告又引争议。7月11日,武汉市民刘先生称:“景区号称要为市民颁发‘凉民证’,创意是谐音于日军侵略时所发的‘良民证’,很伤感情!”恩施旅游局表示,这是广告公司所为,与旅游局无关(7月11日《武汉晚报》)。
“我靠重庆”的风波未平,“凉民证”的炒作又起。从字面意义看,无论是“我靠”还是“凉民”都无可非议。然而出现在商业广告中的这些字眼却远远超出了文本意义,而异化为一种“生搬硬套”的“谐音挑逗”――尽管有关方面再三喊冤抱屈,却也难以摆脱恶俗炒作的嫌疑。
商业社会,炒作促销难以避免;商家逐利,本来无可厚非。但对于商业而言,除了盈利的经济责任之外,还应有相应的社会责任――广告促销不仅不能触犯法律法规,还要遵从公序良俗,这是基本的要求。而切入现实的语境,我们却无奈地发现,炒作早已没了节制和尺度――“泄停封”、“金喜膳”、“中央一套”……只要能招来眼球并产生“围观效应”,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
如果说“我靠重庆”式的炒作是一种不靠谱的“小聪明”,反衬出的是发展的急功近利和心态的浅薄浮躁,带有一定的“娱乐性”色彩;那么,“凉民证”则是以历史的悲剧和民族的痛点作为哗众取宠的道具,已经无法用羞耻和恶俗来形容,直接就突破了最后的耻感红线,是道德、商业伦理和社会责任的沦丧。
不是什么都能拿来当噱头,不是什么都可以为炒作而放弃,这已经是最后的底线。一旦这个底线失守,不仅商业丢掉了最后一块遮羞布,社会道德城堡也将面临坍塌之灾。对此,有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对低俗的商业恶炒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然而,在一些地方,监管者对恶俗商业炒作“不以为耻”,采取默许或者是纵容的态度,有些甚至是政府部门亲自披挂上阵一手操办。
商业炒作从一哄而上到无序乱舞、再到失去底线,这样一条膨胀性“发展”的轨迹,凸显出相关法律制度的缺位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的缺失。如果这种情况得不到根本改变,眼球经济时代的“凉民证”传奇,不是第一次上演,肯定也不会是最后一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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