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正式实施了。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十大违法广告“排行榜”,让公众看到了新《广告法》实施后对违法广告查处的新变化,也给那些违法广告的发布者、经营者以及代言人敲响了警钟。
同时,曝光违法广告不能仅仅满足于发布违法广告“排行榜”,还应有处罚下文。私权救济与公权处罚,是加大违法广告法律成本的两条重要途径,只有这“两条腿”一起走动,对违法广告才会更有震慑力,这也是新《广告法》实施的最大亮点。要使新《广告法》的“史上最严”落到实处,而且还要使公众感受得到其严厉的程度,完善曝光违法广告的形式很有必要:
一者,应一并公开违法广告遭受何种处罚的信息,确保曝光违法广告上下文齐全,使公众既能看到违法广告的违法事实,也能知道违法的责任后果。这也是广告监管职能部门落实执法公开的内在要求。
二者,要使曝光违法广告常态化,建立曝光违法广告的经常性发布机制和发布平台。对违法广告,不能停留于“查处了”这一步,还应广而告之,通过官方发声消除违法广告所带来的不良影响,使公众能及时从违法广告的虚假宣传中走出来,更为消费者走民事维权之路提供权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