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美数字广告收入达到366亿美元的历史新高,较2011年的317亿美元增长15%。2012年第四季度则达到103亿美元,较2011年第四季度的90亿美元增长14.9%,较2012年第三季度的92亿美元增长11.6%。
该报告的其他要点如下:
1、移动广告连续第二年实现同比三位数的增长。去年全美移动广告收入达到34亿美元,同比增长111%,幅度略低于去年的149%。移动广告去年已经占到全美网络广告总收入的9%。
2、作为显示广告的一种,数字视频广告收入达到23亿美元,较2011年的18亿美元增长29%。
3、搜索广告收入达到169亿美元,约占2012年美国网络广告总收入的46%,较2011年的148亿美元增长14.5%。
4、显示广告收入达到120亿美元,约占2012年美国网络广告总收入的33%,几乎较2011年的110亿美元增长9%。
5、零售行业的广告主仍是网络广告开支的最大来源,2012年占比达到20%。其次是金融服务,占比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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