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城管执法部门了解到,从2013年3月起在中心城区新建、延期户外广告设施(除临时性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均需到淄博市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办理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手续,申领许可证。现有存量广告城管执法部门将分区、分片、分路段进行清查,设置人需要补办完善设置许可手续。户外广告设置人可拨打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许可电话(2771811)咨询有关事宜。不符合设置条件的户外广告,设置人应按照城管执法部门要求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的,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法强制拆除。在中心城区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气模、横幅、竖幅、布幅、彩旗、气球、飞艇等)和门头牌匾需到设置所在地的区城管执法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将于近期对中心城区存量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普查。城管部门希望广大广告业户积极做好协助配合工作,努力促进我市户外广告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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