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被羊城晚报曝光的广州林和西路中水广场“最牛包楼户外广告”,被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实施强拆,这也是自《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2010年8月9日实施以来,广州拆除的面积最大的违法户外广告。
据广州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1月底前将完成全市违法户外广告的普查,之后会分批执法。
工人爬上45楼累到趴下
19日,在城管执法部门的安排下,羊城晚报记者进入中水广场工地。这栋烂尾楼有45层高,虽然电梯槽已建好,但没有设置电梯,也没有工地常见的升降机,要想登上楼顶,只有一条路———爬楼梯。
由于简易照明只到10楼以下楼层,10楼以上楼梯里漆黑一片。狭窄的楼道内,裸露的钢筋随处都是,一不小心就会撞上。
记者到访时正值午饭时间,登楼之前,部分拆除广告的工人正扛着一袋袋盒饭和饮用水往上爬。当记者爬到36层时,发现先于记者登楼的工人们,因不堪爬楼之累在途中休息,“实在太累,但兄弟们要吃饭啊。”据了解,快餐店员工听说要爬45层楼便不愿上,工人只好下楼搬午餐再往上送。
足足用了半个小时,记者终于爬上45层的中水广场。在到达顶层那一刻,执法人员及记者累得就地坐下。
城管聘请“蜘蛛人”清拆
由于城管执法部门不具备高空作业资质,昨天的强拆执法,城管执法部门一共聘请了8位有资质的“蜘蛛人”,其他工人则负责协助“蜘蛛人”工作。
记者看到,虽说是“强拆”,但拆除过程则相对温柔。吊在半空的“蜘蛛人”手持钳子,先剪断固定广告帆布的铁丝。协助人员另外放一条缆绳下去,让“蜘蛛人”绑在帆布上,从45层高空慢慢吊装下楼,整块广告帆布没有被破坏。
记者观察到,整组户外广告,实际上由多条帆布块组成。根据一名“蜘蛛人”的描述,一条帆布块长度有10层楼高,重量在100斤左右。由于作业环境在高空,加上帆布块较重,拆除进度缓慢,一个上午才只拆除了4条帆布块。同时,高空作业危险性较大,拆除工作不能在夜间进行。
相关报道
天河区财政垫付拆除费用
记者了解到,聘请一位“蜘蛛人”,一天的费用要1000元,加上其他工人的杂费,一天费用超过1万元。按照执法部门的预测,整个拆除工作需耗时10至20天,费用约需20万元左右。
据现场的天河区执法局一工作人员介绍,拆除费用暂由天河区财政垫付。拆除下来的广告布条,执法部门将暂时扣留,待违法户外广告设置者缴齐费用后才发还。如果设置者拖延交费或拒绝交费,被暂扣的户外广告布条将会拍卖充公。
广州市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在现场介绍,按照广州市对烂尾楼的处理程序,在烂尾楼上设置户外广告,需要向城管委提出设置申请,这和普通楼宇户外广告需要先由规划部门规划有所不同。但鉴于烂尾楼有机会盘活,不是永久存在,故对烂尾楼申请户外广告,所批的时限一般较短。
“这栋楼的户外广告,去年10月1日到期,到期后,执法部门曾连续5次发出整改通知书。”该负责人表示,设置者接到整改通知书,可选择自行拆除或向城管委申请延期。但据该负责人透露,设置者并没有成功获得延期。
该负责人表示,虽然该户外广告已依法强拆,但设置者仍可根据景观需求申请继续设置,前提是必须获得城管委许可。
月底前完成户外广告普查
现场执法负责人告诉记者,羊城晚报曝光的其他违法户外广告,执法部门已掌握情况。目前,针对全市户外广告的普查,城管执法部门仍在进行,预计1月底前能够完成。
“我们会通报违法户外广告的信息。”该负责人透露,届时城管执法部门将通过官方网站和媒体,分期分区域通报广州违法广告情况。按照现有法律法规,被通报的违法户外广告,设置者应采取申请延期或自行整改等措施。如果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执法部门将强制处理。
相关报道
强拆违法户外广告,纳税人凭什么要替赚钱的广告商先“埋单”?5次发出整改通知,为何相关监督部门不闻不问,直到媒体曝光才跑去强拆?18日,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的法律专家和政协委员异口同声指出:拆除违法户外广告的费用不应该由政府来垫付,而是应该责令违规企业承担责任。
广州知名律师、城管社会监督员朱永平认为,政府为了维护市容市貌,而允许烂尾楼做商业广告,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城管、工商部门对此违法广告不闻不问,这是否在‘放水’?”
至于现在要拆除违法广告,成本应该算在谁头上?朱永平指出,违法允许做户外广告,有过错;相关职能部门没有监督好,也有过错,但是即使政府有过错,也不能垫付这笔钱,“垫付就等于算到了纳税人头上。”朱永平说,政府应该责令“谁违建,谁来拆”,如果垫付那就是错上加错。“垫付有很大风险,万一钱追不回来怎么办?”
“我现在比较担心的是这广告背后有利益输送问题。”朱永平建议,相关部门应该仔细查一查。
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也认为,政府来垫付这笔拆除费用是不对的,应该是让违规的企业来承担责任。此外,对这个违法户外广告,也不能一拆完事,而是要追究相关监督部门的责任,甚至对违规企业开出罚单,对失职部门进行问责。
律师解读
拆除违法户外广告不能让纳税人埋单
律师认为,要想遏制违法户外广告,政府部门要么加快规划审批,要么严格执法
对于用财政资金垫付拆除费用,广东创基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绍华表示,不能把纳税人的钱浪费在处理违建上。同时,政府部门应该落实自己的职责,避免本可合法的例子变非法。
按照我国各地整改违建的法规,违建实施者需要承担整改费用。但赵绍华根据从业经验认为,不少政府部门在处理违建时,并没有通过法律程序向违建实施者追讨费用。在实施者坚持拒交费的情况下,执法部门一般采取变卖违建有价值品填补费用,但未必能准确填补。在中水广场违法户外广告拆除一案中,天河财政垫付的资金有收不齐的可能。
赵绍华认为,政府部门需要对纳税人负责,必要时应采取法律手段,如通过起诉违建实施者的方式追讨费用,避免纳税人的钱被浪费。
“众多违法户外广告存在,一定程度上是政府部门的失职,广州大道才一个合法广告位,怎么可能满足需求?”赵绍华认为,广州户外广告合法设置的出口太少,如果及时规划和审批,或可以避免产生那么多的违法户外广告。如果坚持按照现有规划和审批进行,政府部门则应该加强执法,而不是纵容违法户外广告发布。
上一新闻:福布斯:苹果正在失去它的品牌价值吗?
下一新闻:桌面展示牌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