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定县工商局城区工商所对6起未经批准利用机动车车身发布广告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只要是没有经过事先登记审批,便擅自在机动车车身上发布广告的,均涉嫌违法。
私家车成了广告位
随着私家车的日趋增多,一些精明的商家和私家车车主也看中了其中的商机。永定县凤城镇居民范先生买了一辆车,上牌后不久,他的朋友就主动找他商量,在其车身贴上广告,并承诺帮他免费洗车。范先生觉得,这样一来不仅帮了朋友的忙,而且还省掉了洗车的钱,何乐而不为呢?车主张先生本身就开了一家小企业,他认为,把企业广告贴到自己的私家车上,既充分利用了车身资源,又节省了广告费,还能起到宣传效果,一举三得。
多数人对私家车车身广告这种“以车养车”、经济实用的广告宣传方式,举双手赞成;不过,对于广告内容是否存在虚假成分、欺骗消费者产生的相关法律问题等,车主们都称不知道。
牌照框出现变相广告
除了车身发布广告以外,还有另一种小广告也极为常见:许多私家车的牌照外都加装了金属外框,而这些外框都是经销商在给消费者上牌时安装的,牌照框上或者显示的是行驶车辆的品牌名称,或者显示的是购车的经销商名称和联系电话。对此,一位车行工作人员表示,车牌框是外部装饰,的确能起到一定的宣传作用,但是更主要的是体现经销商的细致服务,方便车主与车行进行联系。当然,如果车主不愿意可以不接受,即便装了也可自行取掉。
工商部门指出,牌照框印上车行信息实际上属于一种变相的广告行为,无论车主是否自愿,只要未经登记批准,均为违反法规的行为,如果车主要告车商,完全可以获得相应赔偿。
未经审批不能发布
工商部门认为,目前针对私家车车身广告还没有专门的管理规定,车辆广告属户外广告,由各市、县(区)具体管理。而根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户外广告的发布,必须经由有资质的广告公司到工商部门办理审批,个人可以委托广告公司来工商部门登记。具有合法主体的车辆都可以办理,未经工商部门登记审批的任何单位、个人不能发布户外广告。按照规定,私家车做广告必须遵循广告法、道路法等法规。如果出现利用广告弄虚作假欺骗用户和消费者的,相关部门将责令其在相应的范围内发布更正广告,并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处以违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商部门为此提醒车主:私家车成广告位时,要注意审核商家广告主体是否合法,广告内容是否合法;否则,容易被不法商家利用,成了不法商人的广告工具,一旦被查处,赔了钱财又损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