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市城管执法局集中治理沿街电子显示屏,消除视觉污染的指示精神,近日,市城管直属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了一大型LED广告设施。此次拆除的电子显示屏位于中都大道和湖心路交叉口门面房房顶,屏面面积30平方米,由一家广告公司于2012年2月份违规设置,主要为他人发布信息广告。在市局近期开展的LED整治过程中,分局将次起案件列为重点案件,指派业务精通,作风硬朗的执法人员负责。在执法人员依法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后,当事人摄于法律威严于7月11日自行拆除了该广告设施,为此次治理活动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