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牌已被租掉了,广告公司老板黄某灯仍玩起“一女嫁二夫”的把戏,又将广告牌租给他人,骗来15万元。另外他还涉及另外一笔20万元的诈骗。丰泽区法院一审判黄某灯有期徒刑7年,他不服判决上诉,近日,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今年35岁的黄某灯,在2005年9月,注册成立了斯尔顿公司,自己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07年1月8日,斯尔顿公司与a公司签订1份《高速公路广告牌转让协议书》,将本公司向洛江区万安街道办事处后埭社区租赁的一块广告牌的所有权,以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a公司。
2008年3月,斯尔顿公司因不按规定接受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去年1月20日,黄某灯隐瞒这些事实,仍以斯尔顿公司为甲方,b公司为乙方,黄某灯为丙方,三方签订1份《户外广告牌转让协议书》,将这块广告牌的所有权、使用权、发布权以15万元转让给b公司。后来,b公司按约定支付15万元给黄某灯。
去年7月26日,黄某灯隐瞒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事实,向c公司法定代表人即被害人蔡先生谎称,自己在南安市官桥、水头镇等地有3块广告牌要转让,并与蔡先生签订1份《广告牌转让协议》,将3块广告牌以3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c公司。c公司先后支付20万元给黄某灯。
纸包不住火,黄某灯的诈骗还是被发现了。去年9月1日,他被警方刑事拘留。他交代,因欠了许多钱,无力偿还,便骗钱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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