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种一粒粟,秋收万担粮”,民间的这句俗语充分体现了好种子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性。一些农资经销商为了提高种子销量,违法进行广告宣传。日前,玉田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查处了一起违法使用绝对化用语进行广告宣传的案件。
玉田县某种业公司为提高所售玉米种的销量,用款1500元通过沧州市某印刷厂的一名业务员,印制了30000张宣传彩页进行宣传,并发放。在该宣传彩页中含有“×××玉米种连续四年高产冠军、最抗倒伏、产量最高、米质最优……”等绝对化用语。至被查获时,当事人已经发出该宣传彩页29970张,对剩余的30张宣传彩页,执法人员当场进行了查扣。
该种业公司在广告中使用“高产冠军、最抗倒伏、产量最高、米质最优”等用语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中关于“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规定,构成了在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的违法行为。
玉田县工商局对当事人做出了责令停止发布广告,没收广告费用1500元,并处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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