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最了解你的,也许不是家人,而是弹窗广告。”社交网络上,一位网友这样说道。如今,当你打开一些网站,扑面而来的弹窗广告似乎总能击中你的内心:刚搜索了一件衬衫,就能弹出服装店铺的链接;只是随便收藏了几个商品,就能不停收到它们“降价促销”的信息。这让网友不胜其扰的同时,更担心自己的信息安全问题。
弹窗广告,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它的治理难点在于,弹窗广告就如同营销电话,本质是一种行业内通用的市场营销行为,有其合法性,因此不宜“一刀切”禁止。但现实早已证明,如果不加限制,弹窗广告就变成了骚扰广告,营销电话就变成了骚扰电话。如何避免弹窗广告骚扰用户,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在互联网页面弹出等形式发布广告,应当显著表明关闭标志,确保能一键关闭”。规定如此清晰明了,操作也并无难处。然而令人无奈的是,相关部门多次开展整治活动,却依然无法根治这种“牛皮癣”,真不知其有什么“通天本领”!
如果弹窗仅仅是使网页浏览变得不便捷,或许还可以忍受,但新近披露的一些事实表明,它可能没那么简单。《人民日报》不久前报道,有些不法商家通过主页劫持给弹窗广告“加戏”,导致色情暴力信息泛滥;还有弹窗广告可以实现“精准推送”,其背后很可能是用户隐私被过度获取,而且用户一旦被诱导点击,被盗取了账号密码资料等,很可能会成为电信诈骗的对象;更有甚者,形成了一种“Wi—Fi探针”技术,通过获取用户手机地址收集用户信息,然后冒充用户连接的Wi—Fi,在手机界面投放无法消除的广告,给网友带来困扰。
种种现象,都是网络技术霸凌的具体表现。所谓网络技术霸凌,即利用技术、服务或资源优势,胁迫用户签署协议、使用服务,侵害用户的网络服务选择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随着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服务发展,网络技术霸凌形式也在不断演变,不仅有“浏览器主页劫持”、弹窗广告等问题,更有无隐私条款、强制授权采集信息、“全家桶”强制下载等现象。由于一些平台比较庞大,用户的选择权有限,多数时候只能被动接受,这就严重侵犯了网络用户的知情同意权,削弱了他们的安全感、满意度,需要法律为他们撑腰,对霸凌说不。
结合一些国家地区的经验做法来看,反制霸凌技术,就应该划清红线、明确底线,让踩线的企业付出沉重代价。以“史上最严”的欧盟《数据保护通用条例》为例,如果企业侵犯了数据权利和自由,轻者处以1000万欧元或者企业上一年度全球营收的2%(两者取其高)的罚款;重者处以2000万欧元或者企业上一年度全球营收的4%(两者取其高)的罚款。在我们这里,如果可以对企业天价罚款,它们还敢这样为所欲为吗?如果法律能坚定捍卫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那些不正规、未备案的“野网站”“野平台”,还敢当“牛皮癣”吗?
一段时间以来,考虑到网络开放创新的技术特点,我们的网络治理思路总体上是审慎包容的。这固然给企业留下了不断试错的空间,但也有可能给社会留下了底线击穿的风险。就如同弹窗广告一样,简单地规定“一键关闭”,而不是付出实质代价,一些企业就会胆大妄为。网络霸凌同样如此,许多问题磨磨蹭蹭不能解决,不是因为管不了,而是法律不够硬,执行没依据。就此而言,还是要再次呼吁,我们非常需要专门的法律捍卫个人信息保护权!■王庆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