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告公司记者今天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今年2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监测抽查显示,“同联奇方耆鹿逐痹口服液”药品广告等15 个广告严重违法。工商部门表示,将依法查处上述严重违法广告。同时,加强跟踪监测和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其他媒体发布的上述严重违法广告。(人民网---《人民日报》4月11日)
工商总局查处媒体刊登的违法广告行动深得人心,深受欢迎,他们这是实实在在的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是在秉公执法,充分体现了忠于职守和对消费者负责的精神。
这几年老百姓让违法虚假广告坑苦了,特别是医药、保健品及日常生活用品之类的违法虚假广告,骗取了消费者感情,骗走了消费者的资金,伤害力消费者的身体,扰乱了市场秩序。特别是一些假冒违法医药保健品,使消费者的身体受到伤害与摧残。经济受到损失,精神受到打击。有些女士用的化妆品,使本来很好的皮肤不但没变好反而变坏。有些假药不但没治病,反而给身体带来不适。
现在许多媒体为了搞活经济,增加收入,忽视了对广告的审查和把关,做了违法广告的代言人,做了违法广告的保护伞,使违法广告合法化,使违法广告欺骗了广大消费者,取得了消费者的信任,有了传播渠道和合法的销路。
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是信息传播的载体,是百姓的精神食粮,也是消费者最信任的权威部门,媒体也在过去的工作中以其工作性质和新闻的真实性取得了消费者的信任,成为消费者最可信赖的良师益友。新闻部门不但要保证新闻的真实性,更应保证广告的真实性。千万不可因为疏忽大意、因为利益所趋造成失实的工作失误,给消费者的消费造成误导。不但违反了办报与新闻报道的原则,也辜负了消费者的期望。同时违反了国家的法律,也充当了违法者的保护伞。更重要的是让广大消费者由于误导消费而带来了不应有的经济损失。
所有媒体一定要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查所有广告,严把质量关,严把法律关,要做违法广告的把关人,不做违法广告的代言人,始终保持媒体工作者的高风亮节,保持媒体的真实性与纯洁性,为维护法律尊严把好广告关,为维护媒体形象把好法律关,让媒体以真实书写世界,让媒体以真实赢得信誉,让媒体以真实创造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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