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愈率高达98.6%,杜绝复发和癌变”,宣传广告语中多项内容无事实依据;“国企控股收益率达14%以上”,违反《广告法》中“对未来效果、收益等作出保证性承诺”……11月21日,安徽省工商部门曝光了2017年全省十大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根据最新的《广告法》规定,违法者最高被罚款40万元。
最高罚款金额达40万元
在此次曝光的案件中,合肥仁爱医院因宣传无事实依据,涉嫌虚假宣传被罚款40万元。案件显示,合肥仁爱中医医院网站、合肥口腔黏膜总院网站网页宣传“中国口腔病免疫协会大力推广技术COR-中西医口腔黏膜康复体系中西结合、治愈率高达98.6%,杜绝复发和癌变”等内容,广告中医疗服务主体、医疗服务内容、医院医师信息、曾获荣誉、康复患者数据材料等多项内容无事实依据,该网站还利用未登记的中国口腔病免疫协会和“肝泰一生基金会”名义,假借公益活动宣传,误导患者就医。
此外,合肥仁济肿瘤医院在其自有网站发布含有“年治疗病例数1000余例,有效率达85.5%”等内容的医疗广告,违反了《广告法》中“不允许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被罚款10万元。
宣传投资保收益等广告语被罚
安徽省志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券妈妈”网站及手机APP软件为多个金融借贷平台提供宣传推广服务,其中“君享金融”项目宣传网页标注了“国企控股收益率达14%以上”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未来效果、收益等作出保证性承诺,被罚款30万元。
深圳市前海鑫冠力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在其经营场所向客户散发“融金桥”招商投资宣传广告单页,上含有“每天多赚300%”,对未来效果、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其罚款10万元。
安徽聚云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其设立的e典贷网站网页,发布“年化收益高、年化收益率8%-12.8%”、“资金100%安全”,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罚款4万元。
多个房地产广告中招
新修订的《广告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安徽苏润投资有限公司利用户外广告宣传牌发布含有“盛大启幕,20―198平米首期街铺限量认筹!”、“十年返租,坐享年7%掘金收益”等内容的广告;通过宣传单页向消费者宣传苏润国际购物广场“商铺租金收入最稳定、商铺增值最快、商铺发展潜力最大”、“苏润国际买一套商铺能赚多少!投入13万,预估10年总收益65万元”等广告用语,被罚款2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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