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国规委于近日发布《广州市建筑景观设计指引》(以下称《指引》)成果。《指引》包括8类16项,以建设具有“岭南特色,国际品质”的国际商贸中心和枢纽型网络城市为目标,从城市街景、建筑文脉、步行系统、城市夜景等方面为广州的城市景观设计做指导,要打造层次丰富的城市天际线。
空间:绘制鲜明天际线
《指引》提出,通过簇群式地标建筑来统领城市天际线。要以珠江滨水白鹅潭、民间金融街、珠江新城、广州金融城一线严格控制建筑高度,整合以塔楼为地标的超高层建筑、主要高层建筑、肌理建筑、低层标志性建筑4类建筑。同时,原则上临湖泊等自然水面、绿地、广场、山体等开敞空间以及重要道路、文保单位、历史建筑的建筑单体应按前低后高原则控制建筑高度。
《指引》还提出要结合夜景照明,丰富人们对城市天际线的感知和体验,推动城市天际线控制的规范化,形成可持续的天际线规划设计。
行走:连廊立面尽量通透
构建安全舒适、通达的步行系统在《指引》中独立成章,足见重视。《指引》提出要因地制宜推广街区制和窄马路、密路网设计,形成层级清晰、功能明确、方便快捷的道路体系,便于提升行人过街的步行体验以及城市交通的安全性。鼓励绿色出行,规范自行车道及停放设施的设置,完善城市慢行系统。
《指引》建议步行空间应按照地下、首层、地上跨越等进行分层控制设计,通过遮阳挡雨设施和易达的人行垂直交通、无障碍设施、景观小品等人性化的设置,提高街道层的步行空间体验。天桥或步行连廊立面尽量通透,材料与色彩的选择应考虑绿化和景观效果,与所处建筑与空间协调。
景观:严控珠江两岸广告牌
建筑里面杂乱的标识是城市景观的一抹杂色。《指引》正是要规范建筑立面标识设置,提出建筑标识的设计应考虑与建筑整合、指引清晰化、科技化并兼具艺术性,达至城市公共空间的艺术化、景观化,变杂色为亮色。
严格导控招牌广告牌设置,政府机构、学校、指定的风景名胜区、重要文物古迹、纪念碑或地标建筑场地、主要城市街道或风景街区沿线、高快速路两侧及入口、人行天桥外立面不得随意设置广告标识。严控珠江两岸一线滨江建筑设置招牌广告牌,形成精致的滨江城市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