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名为《我是谁》的公益广告在微信朋友圈刷屏,这则由央视制作、弘扬主流价值观的简短广告片,惊艳了大众眼球,短短一分钟,让公众感受到良心满满,一股强烈的正能量扑面而来。
以普通网民的视角,这则公益广告之所以吸引人,并能在短时间内成为网络传播的热门话题,一方面是因为作品中“我”的身份之特殊,公众还没来得及想到,原来中国共产党也可以这样宣传自己,宣传这支庞大的党员队伍;另一方面,是因为作品本身构思新颖、制作精良、内容平实,没有空洞的说教,展示的画面及其人物,都是人们生活中常见、易于感受得到的,全篇公益广告很容易让人接受。
显然,公民的反应是正常的、积极的,所透露出的惊讶和感慨都是真情流露,这也为做好下一步的宣传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勿庸讳言,长期以来,以官方面目出现的宣传,虽然在引领主流价值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与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大多数作品还停留在自说自话、单向推送的设计思维里,没有很好地根据文化作品推送所必须满足的条件进行创作。作品《我是谁》的吸引人之处,除了制作方面的因素,更为主要还是因为画面所展示的都是普通人,广大受众能够从中感受到某种共鸣,就不会觉得公益广告都是满嘴空话、大话、套话。
因为接地气,所以赢得了掌声和口碑,这也应当成为公益广告的标配模板。当前,互联网的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和行为方式,手机终端成为了人们不可或缺的生活资料,信息传播呈爆炸式推进。基于这样的信息化社会发展形势,弘扬正能量不仅必要,在某种意义上还是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然而弘扬正能量也是种技术活,有好心不一定就能办成好事,得研究广大社会受众的心理、文化等因素对于正能量的接受意愿和认知水平。
近年来,各地和各类媒体进一步加大媒体刊播和社会覆盖力度,把公益广告传递到更多的人群之中,并以贯彻落实新广告法和《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为有利契机,把公益广告宣传不断引向深入,发挥了良好的传播辐射效应。然而,这些来之不易的成绩只是暂时的,公益广告所面临的形势总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所针对的受众对象多种多样,需要针对不同受众开发喜闻乐见的作品。在制作和投放这些公益广告作品时,要充分考虑到城乡差别,考虑到不同文化教育程度的群体之需求,考虑到不同年龄段的人群对于作品形式的需求差异。
以公益广告的方式传播正能量,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宣传的有益尝试,也是借助这一形式与公众的互动。初次试水即赢得成功,表明思路是正确的,方式是可取的,途径是可行的。期待创作出更多好作品,或将为弘扬主流价值观插上双翼,使正能量走进更多公众的视野和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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