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山东滨州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学下发的奖状背面竟然带有广告,引发众多学生、家长不满。多张网传图片显示,在该校颁发奖状的背后,整面都是某电子产品商家的广告,有门店地址、电话、产品推介等广告内容,并称学生凭此奖状可领一份精美礼品。(澎湃新闻 7月11日)
时下,全国各地学校陆续开始暑假假期,许多孩子购买了各种各样的学习用品,巩固已有的学习成果,为新的学期做好准备。就拿购买学习用品来说,确实能对孩子的学习产生一定的帮助,商家在一定程度上搞一些推销宣传也无伤大雅,这些都毋庸置疑。但是,如果将商品推销广告赤裸裸的印在学生学习文具、书籍、甚至印在奖状上的做法,就十分不妥了。
奖状是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肯定,是荣誉的象征,也是学校激励学生学习进步的重要手段之一。其本身的含义是非常单一的,就是为了表扬优秀学生。正因为如此,得到学校的奖状,是每个学生都值得高兴和自豪的事情。如果我们的奖状跟商家的广告混在一起,就会使奖状的意义大打折扣,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会一落千丈。这样的“广告”奖状充斥着商家的竞争,充斥着赤裸裸的买卖关系,与学生清静的学习环境怎能够融为一体?
既然奖状是学校发的,那么奖状上的广告就与学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里面既有学校与商家的合作关系,也有利益关系、分配关系。奖状上印发的广告一定是商家的授意,学校的默许,学校和商家之间一定存在着微妙的利益关系。而这种利益关系呈现在学生的奖状之上,除了暴露出学校的“功利”思维浓厚之外,又怎能对学生的成长起到应有的促进作用。
学生奖状容不得半点“功利”思维的存在。做为校方,这一点实际上比谁都明白。但遗憾的是,受到利益的驱动,硬是替广告商或者售卖学习机系列的商家做广告宣传,而且堂而皇之的将其印在了学生的奖状之上,可见校方与商家合作的非常“愉快”,这在“愉快”合作的背后,又怎能没有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呢?即使校方一再辩解:广告印在了奖状的背面,贴在墙上后就看不到了。这样的辩解无异于掩耳盗铃,又怎么会有说服力。
广告宣传学习用品不是不可以,但要选对媒体和对象。如果学校参与学习用品的推销,如果学校将推销广告印在学生的奖状上,甚至其它学习用品上,就显得极为不合适了。前文说过,奖状的作用是单一的,容不得任何其它杂音掺杂在里面。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容不得与商家搞利益关系。那种将奖状植入广告的闹剧到了该收场的时候了,希望涉事的校方和经销商能够从这次事件中汲取深刻的教训,不要让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还孩子们一片纯洁的学习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