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深圳市公安部门将网贷平台信息预先纳入监管、探索建立P2P网贷平台黑名单制度等多项举措后,深圳商报记者注意到,近日来,关于P2P广告宣传这一块也被纳入“严管”范围里了。而日前14部委召开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宣传座谈会也透露,部委联系会议将于5——7月继续开展全国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审查和监管,研究加强对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百度搜索等新兴媒体发布融资类广告的管控。
因此,有的P2P平台不仅悄悄“下架”了此前许多宣传,甚至还主动向媒体“撤销”此前的宣传新闻。据业内人士透露,除了下架此前“过度宣传”的宣传词,还暂停了与明星的合作。
P2P平台争相“撤新闻” 暂停与明星合作
“能不能帮我们把过去发的这篇新闻电子版删了?我们当初确实和这家保险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但现在已经没有合作了。最近监管不是查得严嘛,所以能不能帮我们删了这个稿子?”昨日,数家媒体都接到了来自一个平台关于“撤新闻”的请求,记者也不例外。在此过程中,记者看到了一份来自平台“合作方”保险公司和该平台的联合声明作为“撤稿”的依据。
该声明称,“××平台正在启动一系列的自查和整改行动。自查中发现,互联网上有一部分不负责任、夸大宣传的报道内容,对××保险公司的保险服务作了不准确的宣传和曲解,可能对部分投资人形成误导,并给××保险公司带来负面影响。在此,××平台向广大投资者和××保险公司表示歉意……”
据了解,该平台并不是孤例。近期,业内大部分平台都对自身业务包括宣传在内开始自查并进行整改。尤其在对外宣传这一块。现在的P2P平台上,基本已难觅“保本保息”、“高收益低风险”等曾经必须悬挂的字样。
另据记者了解到,P2P平台不仅争相“下架”了上述“过度宣传”的宣传词。还暂停了与明星的合作。“本来××(某个当红明星)都已经谈好和我们合作,但最近,明星站台的平台出现问题的太多了,比较敏感,我们就暂停了这个合作。”深圳某大型P2P平台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
监管关于宣传的五大“红线”
事实上,上述种种现象,正从侧面反映出不少P2P平台在过去宣传中确实存在着虚假、夸大宣传的情况。而P2P监管还在不断趋紧。那么,目前监管所不允许的宣传“红线”到底有哪些?
多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虽然目前没有相关的监管细则文件出台,但来自监管部门的种种纠查可以得知,对于P2P平台乃至互联网金融行业,实际存在明确的“红线”。
深圳商报记者了解到,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宣传主要不得涉及以下内容:
一、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
二、夸大或者片面宣传投资理财产品,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与产品风险收益特性不匹配的表达。
三、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推荐、证明。
四、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使用业绩优良、名列前茅、位居前列、最有价值、首只、最大、最好、最强、唯一等夸大过往业绩表述。
五、引用不真实、准确或未经核实的数据和资料。
“当然,虽然上述规定已经很具体了。但并不是不用上面那些词就安全了。监管层的原则是P2P平台一切宣传用语都不能让投资人感觉投资是‘无风险’的。”另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指出。
爱钱进CEO杨帆指出,“一直以来,互金企业的宣传中普遍存在‘掩盖风险’的行为。这样不仅对投资者造成不小的风险误导,同时还不利于网贷企业贯彻信息中介性质、打破刚性兑付。经过此番监管,目的在于清除所有不实宣传,规范企业宣传范围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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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上海某P2P平台违反新广告法,对商品或服务进行虚假宣传,被罚272.5万元。网贷之家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该消息属实。处罚信息显示,平台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罚款272.5万元。对此,该平台发布声明表示,2015年7月6日-26日间,公司在部分城市进行了楼宇电视广告投放,广告内容中“100%本息安全”等措辞被认定为虚假宣传。2015年9月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则广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公司已对该广告进行了下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