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业是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记者昨从武汉市工商局了解到,本月6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全市广告业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放宽广告企业市场准入条件。
该《意见》提出:鼓励广告企业集群发展,支持将同一地址作为多家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登记;支持广告创意策划、设计类企业使用所托管商务秘书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区域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登记;支持广告企业“一照多址”进行登记;此外,广告企业可以在武汉市办理名称冠湖北省行政区划和申报无行政区划名称变更登记。注册地址在武汉汉阳造广告创意产业园区的企业,其名称可按照“武汉汉阳造广告创意产业园+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的格式进行登记。
截至2014年,武汉市共有广告经营单位2.26万户,广告经营额85.98亿元,武汉广告业具有较大上升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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