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扬子晚报》部分行业2016年度广告总(专项)代理权公开招标,欢迎实力雄厚、操作规范、有相关客户资源的广告公司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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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代理
新华报业传媒集团
2015年12月1日
一、招标内容(见右表)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凡符合《广告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核准, 允许从事媒体广告投放业务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广告经营单位。
2、具有一定经济实力,注册资金不少于50 万元;
3、具有一定的广告策划能力和经验;
4、具有平面媒体经营经历。
三、报名并领取标书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企业简介,包括单位名称、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名称、住所、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注册资本、股东结构等;
2、通过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广告经营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投标确认书(提供原件), 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代理人,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
4、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所有原件在报名时需提供,备查)。报名条件符合的投标单位可当场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需交资料费100 元。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 年12 月3日至5日
上午9:00 至11:30
下午2:00 至4:30
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6日下午5:00
3、报名、投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传媒广场1号楼3008室
4、联系人:罗小姐
5、联系电话:025-58683006
五、其他事项
1、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委托扬子晚报广告中心负责解释。
2、本招标公告与最终签订的广告代理合同有冲突之处,以广告代理合同的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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