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市场秩序是衡量地区旅游发展水平的首要标准,加快旅游业发展当然是我们的重要目标,但市场秩序不好,游客感受不佳,社会反响很差,速度再快也不能说成功。
面对逐渐形成的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传统的“小”旅游管理就很难适应旅游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小马拉大车”成为旅游管理与旅游产业发展矛盾尴尬的现实写照。
对发生在“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天价大虾事件,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近日表示,一只38元的虾就抵消掉了山东旅游局几个亿的广告效果,“这个事情的管理职权在工商和物价等部门,旅游部门虽然是在主动作为,但是已经越权了。”
国庆期间,四川游客肖先生在青岛遭遇“天价虾”,点菜时38元一份的虾,结账时被告知38元一只。无奈的肖先生在相关职能部门间被“踢皮球”,又无奈地“当着警察的面,屈辱地掏钱只求尽快脱身……”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强烈反响。
李金早表示,此事已经严重影响了青岛乃至山东的旅游形象,最痛心的是旅游部门,但旅游部门想维护游客权益却没有相应职权。据悉,加强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度,是我国旅游业发展要实施“515战略”中的重要一项。
长期以来,旅游市场秩序失范已成千夫所指。相当一部分地方旅游市场乱象丛生,欺行霸市、垄断市场、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有的甚至有黑恶势力渗透。李金早表示,人民群众对这种治理乏力、正气不彰的状况极为不满。如果继续任其发展,无疑是我们的严重失职。旅游市场秩序是衡量地区旅游发展水平的首要标准,加快旅游业发展当然是我们的重要目标,但市场秩序不好,游客感受不佳,社会反响很差,速度再快也不能说成功。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形成标本兼治、惩建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建立市场监督的长效机制,通过一系列“组合拳”,明显遏制旅游市场乱象。
目前,首支旅游警察队伍已经在海南省成立,试点成果将会向全国推广。
成立旅游警察打击欺客宰客
10月10日,我国国内首支旅游警察队伍——三亚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在三亚市民游客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三亚旅游警察支队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办理社会影响重大、涉及侵害旅游活动参与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负责查处破坏旅游市场秩序的强买强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案件;配合旅游、工商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各旅游景区景点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接受游客的报警、求助,指导各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景区景点开展秩序维护、巡逻防范、服务游客等工作。
据了解,三亚作为全国唯一的热带滨海旅游城市,旅游业的发展深受社会各界关注,不断涌现的旅游市场问题,给三亚的发展建设、城市形象造成消极影响,特别是以往国庆、春节黄金周期间,三亚旅游市场乱象成为广大游客和各大媒体关注、聚集的焦点,给三亚市旅游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在青岛38元大虾之前,早在2012年春节,就爆出游客吃海鲜被宰丑闻,三亚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所带来的负面效应,至今还在影响三亚旅游市场。
2014年11月,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会见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张琦时,提出了设立旅游警察分局的设想。后经海南省公安厅批复和三亚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批准在三亚市公安局设立旅游警察支队,专职维护三亚市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治安环境。
旅游部门职权与大产业已严重不相适应
中国旅游智库主任、国务院研究室原主任魏礼群表示,目前,已经有8个省成立了旅游发展委员会,综合协调各职能部门处理旅游相关问题,应该考虑成立国家层面的旅发委来适应旅游业发展的需要。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条块分割的旅游管理体制,政出多门、职能交叉、权责脱节,旅游管理部门侧重于行业管理,协调推进产业发展的职能较弱。面对逐渐形成的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传统的“小”旅游管理就很难适应旅游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小马拉大车”成为旅游管理与旅游产业发展矛盾尴尬的现实写照。
年初两会时,也有人大代表提出:目前,国家旅游局和各地旅游局主要的管理范围仍然局限于传统的旅行社、旅游饭店等少数领域,旅游景区的行业管理也刚刚开始进行,但仍面临着重重阻力。另一方面,各级旅游局又要全面受理旅游者的投诉,多数情况下鞭长莫及,只能靠地方政府出面处理,严重影响了国家和各地的旅游形象。
为了应对这一现状,多个省级政府已经考虑建立旅游发展委员会,对行政区域内旅游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旅游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和项目建设、旅游综合执法等涉及旅游业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统筹协调。
“天价虾”该有什么样的“下文”
20日,一青岛企业家来到四川广元,慰问奖励国庆期间在青岛遭遇“天价虾”的肖先生5万元现金。
“天价虾”曝光,后续新闻不断。比如前不久山东旅游部门邀请“天价虾”事件中受害游客担任山东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又比如现在受害游客获奖金,都证明“天价虾”下文很多。负面事件不能“烂尾”。但有下文还须是痛定思痛,亡羊补亡。纠错追责的“好文章”,绝非变味的“危机公关”。而无论是聘请还是重奖,都给人哗众取宠的感觉,落入了“事故变故事、坏事变好事”的窠臼。
受害游客远在四川广元,如何能胜任山东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之职责?人们一看就知这个虚衔不过是转移公众舆论视线,而受害游客获重奖,这样的“因祸得福”亦是名不正言不顺。消费权益被侵,既不是功劳也不是苦劳,只是受害。无功不受禄,受害需要的是赔偿。
“天价虾”事件的下文应该是两方面。一是整饬经营秩序,对宰客零容忍,提高违规成本,把无良商家逐出市场;二是加强市场监管者的监管,查清以“天价虾”为典型的宰客事件中,监管者到底是“懒猫”还是“假猫”。完善机制,用制度保证监管部门深入市场一线,贴近消费前沿,对宰客行为露头即打。有了这个下文,坏事才会变成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