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与旧版相比,修改和增添了很多内容,如未满10周岁以下儿童不可代言广告,广告代言人如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必须自己使用过商品或接受过服务,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针对以上新规定,昨日记者走访了芜湖市各大商场、超市、药房,发现不合规的广告比比皆是。一旦新法实施,这些广告将不得不改头换面。
据了解,此次广告法修改的幅度非常大,新增了33条,修改了37条,如新增了关于互联网广告的规定,严控烟草广告发布等。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规定“未满10周岁以下儿童不可代言广告”;规定广告代言人如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必须自己使用过商品或接受过服务;规定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距离新法实施还有10天,芜湖市有没有不符合新规的广告呢?昨日上午,记者走访了芜湖市中山路步行街附近的商家,发现不合规的广告比比皆是。在超市婴幼儿区,记者看到几乎每款尿不湿上都有婴儿或幼儿代言,有扭扭弹力裤、拉拉裤、学步裤等。牛奶也有婴幼儿代言的,有的是超人装扮,旁边附着“最强小大脑”、“智、动、情、语大气造成”等字样,孩子代言的情况还会在玩具、服装等产品上出现。在中和路几家药房里,记者看到很多保健品都由明星代言,如雪源康、减肥产品等,其中不乏范冰冰、姚明、刘翔等知名明星。不过,药品代言现象不及医疗器械代言现象普遍,医疗器械例如血糖仪、血压仪等代言现象普遍。
针对新广告法的即将出台,芜湖市工商局相关部门已经在提前宣传和做准备。“下周二,我们将组织一场大型的新广告法培训活动,培训对象是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广告科负责人、房地产企业、互联网企业、商场负责人等。”市工商局广告科负责人说。她表示,新法要比旧版严格许多,惩罚力度也加大,甚至追究刑事责任,新法实施后,将有一批广告要改头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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