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27日召开发布会通报称,北京高院判决加多宝广告“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数据不实,涉及虚假宣传,驳回加多宝上诉,维持原判。
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2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北京高院日前对王老吉起诉加多宝“七连冠”广告语虚假宣传案做出了“驳回加多宝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这是2012年广药集团胜诉王老吉商标仲裁案后,王老吉和加多宝一系列纠纷案件迎来的第一个终审判决,败诉方加多宝将为“七连冠”广告语付出300万元的赔偿。
近日,加多宝推出全新广告《传人篇》,热播于多家高收视率电视台。但据专业人士对相关情况的调研分析,该广告同加多宝之前的“中国每卖10罐凉茶 7罐加多宝”广告一样,属于虚假宣传。
据悉,加多宝《传人篇》广告以王健仪为代言人,再次炒作王健仪的“传人”身份,以证明自己拥有正宗秘方。《传人篇》广告词为:“我是王泽邦第五代玄孙王健仪,我在90年代已将祖传凉茶秘方独家授权给加多宝!喝正宗凉茶,请认准正宗配方,怕上火请喝加多宝。”
但据专业人士的分析,广告中的时间点“90年代”是个模糊概念,若真签有授权书,为什么不直接公布年份?并且根据对90年代的相关案件进行分析,即可得出王健仪不可能在90年代就将配方交给加多宝。
王健仪曾经是香港王老吉国际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她生产的王老世家凉茶,外包装装潢很像中国的王老吉,在中国大陆的销售时多次被原来生产王老吉凉茶加多宝公司在国内投诉。如果按照《传人篇》所说,90年代已经独家许可给加多宝,当时就不可能被加多宝投诉,更不会被工商局查处,这不符合正常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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