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住宅小区化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住宅小区的管理也成为了千家万户关心的问题。目前住宅小区出现广告的问题日益严重,引起乌鲁木齐市民的关注。
让业主闹心的广告
近一段时间,家住乌市新医路的王秀丽发现她居住的小区内,楼体上的大幅广告、小区宣传栏内的广告以及横七竖八的横幅越来越多。“宣传栏不是被广告占用了就是被大横幅给挡住了,而宣传栏本来是为了张贴一些便民信息的。”对于小区内猖獗的广告,许多住户十分不满。“小区内广告的增加、变换,我们业主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违规的。”王秀丽说。
管理责任不明确
说起小区内的广告问题,担任乌市一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多年的王忠一脸迷茫。“小区里的广告现在很多都不归物业管。例如小区内的广告牌,这些商家在做广告的时候并没有通过物业部门,而什么时候更换广告、更换什么样的广告我们业主委员会也不清楚。每个月,小区所属的居委会都会对小区环境进行检查,哪些广告不符合规范我们就进行清理。我们只能用土办法——用颜料将这些广告覆盖住,因为许多楼体都做了保温,清理的时候会毁坏保温层。我们也一直想建一个广告栏专门将这些广告集中起来,这样小区内就能显得整洁一些,但是因为资金问题一直建不了。”
小区广告从哪来
“小区内的广告因为便宜效果好,所以对于商家来说是非常受欢迎的。”从事广告业务多年的杨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大部分小区都有广告牌,内容也比较多,房产、商超、车市以及教育,这些东西都是和小区居民息息相关的,很多居民都会去关注这些广告。现在大部分小区内的广告都承包给了广告商,居委会或者物业公司只要每年收取费用就可以了。”杨先生说。
随后记者拨打了小区广告展位上的招商电话,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热情地介绍:“我们这里可以做乌市市区各个小区的广告,如果需要做广告的话直接到我们这里交费就可以了。”他还告诉记者,他们是一家广告公司,承包了各个小区的广告,每年他们向物业公司或者居委会缴纳一定的费用,广告的喷绘以及具体位置都不用担心。记者问及广告的价格,这位工作人员介绍:“广告分两种,墙体广告框为1.5*1.8米,立式广告牌1.5*1.2米,两种型号价格一样,480元/月。”
小区公共空间需加强行政管理
记者了解到国家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先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同意,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就小区内设置广告牌问题,记者咨询了新疆新天律师事务所刘义好律师。“小区内的广告牌以及一些广告如果打在了小区的共用部位,如绿地、楼体上,这应当属于侵犯了小区业主的利益,应当由业主委员会出面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停止这种行为或者协调解决。但是要看情况而定,具体小区内的公共空间是怎样分割的,哪一部分属于业主哪一部分属于物业公司,还应该进行鉴定。但是就乌市来看,现在这种鉴定还比较困难,没有哪一家单位或者机构能够鉴定。”刘律师说。
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说,目前,根据相关规定,乌市相关部门只对城市沿线以及临街小区的外部等公共区域的广告进行治理,但是住宅小区内的广告问题还很少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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