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晚,林妙可更新微博,指责广告商违约播放已经到期的代言广告,她表示:“是合同被伪造还是广告合同审查出了问题。”据悉,事件的缘由是林妙可几年前曾为某冰激凌做过一年的代言,合同到期后便没再续约,如今厂商却仍拿出她的代言广告继续在电视台播放。
对此林妙可在微博上表带自己的愤怒:“电视台播出广告由谁审核?今天同学看到江苏卫视播出冰激凌代言广告,虽然以前做过为期一年的代言,但是以后再也没有续签。几年过去了,厂家还大摇大摆的在电视台把广告播出来,是合同被伪造还是广告合同审查出了问题?”
对此,不少网友留言为林妙可支招:“他这个属于侵权了呀,妙可应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权益问题不解决,怕是以后会生出事端呢。”“可以去投斥他们,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益。”“不能忍!侵权了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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