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作为公共资源都将进行公开招投标运营,收入部分按比例进入城建专项账户,这是近日出台的《南京市商业性户外广告有偿设置管理办法》的规定。鼓楼区城管局介绍说,他们已率先拿出两个围挡广告位进行招投标,一年使用权获益近60万元,由于围挡广告为纯公共资源,这笔收入将全部进入区财政,专项用于城市建设和管理。
鼓楼区城管局介绍,本次公开招投标的沿街围挡分别是湖南路05片地块和湖北路二毛厂地块,各有12块广告牌,出让一年期的使用权,竞标底价分别为25万元、18万元。招投标流程由鼓楼区城管局委托的专业公司负责。
湖南路05片地块地处湖南路商圈中心,12块广告牌每块面积25平方米,西起马台街路口,东至丁家桥路口,属于“黄金”广告位。鼓楼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说,此次他们专门聘请了专家团队,包括城管专业人士、广告专家、广告公司从业人员(非竞标单位)等,参与标的价格评估,最终确定该围挡广告位的竞标底价为25万元/年。
湖南路05片地块的标段吸引了4家广告公司投标,最终,南京宏远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40.2万元拿到该标段,湖北路二毛厂地块的标段也被其以18.2万元“收入囊中”。由于这两个沿街围挡的产权都属于鼓楼区政府,此次招投标的收益全部进入区城建专项账户。记者从鼓楼区城管局获悉,此前,类似工地围挡广告位由工地管理方与广告公司协商定价,且只有这两方受益,不仅定价较低,政府也没有获取应得的收益。
市城管局介绍,从今年起,全市所有新增户外广告,都将按照《南京市商业性户外广告有偿设置管理办法》,统一走招投标流程,有偿设置。户外广告放置位置、尺寸、样式、摆放时间、发布内容等,都要由市或区城管部门提前审批。除纯公共资源以外的产权单位的户外广告,招投标或拍卖所得收入,政府也将参与分成;若广告位为产权单位自我宣传所用,同样需要按比例上缴广告资源设置使用费。政府所得收益全部进入财政,专项用于城市建设、管理以及商业性户外广告有偿设置成本性开支和管理经费等。此外,对于不符合设置规范的各类广告牌将逐步纳入清理整治计划,并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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