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江市政府通过《关于扶持广告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计划在未来1至3年投入1000万元奖助资金,用于吸引龙头广告企业入驻晋江、规划建设广告创意园区培育广告企业、加强本地企业与园区广告企业融合对接、鼓励广告企业拓展市场、扶持广告企业自创品牌和吸引优秀广告设计人才来晋发展。
“目前,晋江已有中国驰名商标41枚、福建省著名商标226枚,据不完全统计,晋江的各类企业每年的广告投放总额约有60亿元,而广告产业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层次还无法实现与品牌企业的有效对接,直接导致诸多企业舍近求远。”晋江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工商局2013年底和2014年初组织开展广告产业经营现状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截至2013年底,本市共有广告经营单位116家,其中,持有《广告经营许可证》的事业单位2家,较大规模的个体户5户,从业人数753人,广告经营额约为1.3亿元。大部分广告经营单位以中小规模为主,广告年经营额500万以上的只有5家,员工人数超过20个的还不到10家,综合服务能力弱,专业水平低,市场调研、品牌策划、广告创意等项目较为薄弱。
为了大力促进广告业发展,提升“智造名城”的创意含量和“人文之城”的文化底蕴,转变发展方式,推动晋江产业提升,《晋江市关于扶持广告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记者了解到,《意见》设定的奖励额度较高。例如,国内外大型广告创意企业或上市广告创意公司来晋江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符合晋江城镇用地规划和国土规划的,优先予以保障广告产业用地,并可享受广告园区财政政策。年度在晋江纳税额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年度纳税额3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年度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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