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局制定出台指导意见 促进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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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1/21 7: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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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工商局《关于促进吉林省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促进广告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广告创意、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的整体水平,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广告产业体系。到2015年,力争广告经营额达到60亿元,年平均增长5至8亿元,全省至少培育30户具有国家级资质的广告龙头企业,确保全省广告业发展高于同期国民经济增速。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省将发展一批广告策划、创意、制作产业群体,打造一批广告行业著名品牌,建设一批广告人才培训和实践基地,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广告创意园区,使广告产业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
《意见》提出,要放宽广告企业市场准入条件。对广告公司冠用省名的,注册资本限制由原来的200万元降低至50万元。降低广告企业集团的设立门槛。放宽广告企业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限制。要加大对广告产业的财政支持力度。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广告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意见》要求,鼓励各金融机构为广告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广告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创办广告产业园或建设创意产业孵化器。在加强对广告企业名称字号的保护的同时,要加强对广告企业和经营者广告经营权的保护。要坚持开展“打假保平安”、“打假兴品牌”、“打假护民生”等打假维软活动,加强对知名广告企业商标的保护。要依法严格规范广告制作、发布行为,严厉打击和查处虚假宣传和广告欺诈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健全广告企业诚信经营评价体系。强化广告行业组织积极作用。建立广告产业发展激励机制。
《意见》强调,全省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文化产业发展整体布局统筹推进。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广告产业发展和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共同推进吉林省广告产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