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南京青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发布会在南京青奥组委新闻发布厅举行,会上公布了近期发生的3起侵犯青奥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部分商家因擅用青奥LOGO或私自在广告中拿“青奥”做噱头,被工商部门予以处罚。
据悉,青奥会的知识产权主要由商标权,特殊标志权和著作权3部分组成,会徽和吉祥物砳砳的图案就是青奥组委会的两个注册商标;2014青奥会、南京 2014Nanjing2014、吉祥物名称砳砳lele等都是青奥的特殊标志。凡是未经许可,为商业目的使用南京青奥组委的商标、特殊标志、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等知识产权的,都属于侵权行为。
此外,一些借助宣传手法进行商业宣传,使公众误以为该商业经营者与青奥会存在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做法属于隐性市场行为,也侵犯了青奥会知识产权。记者了解到,青奥知识产权保护指挥中心截至目前共发现侵权线索62起,全部进行了及时处置,其中立案查处13起,罚没款9万余元。
南京市青奥知识产权保护指挥中心副指挥长黄明春介绍,今年4月22日,南京闽福春秋茶业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户外广告上宣称该公司的雨花茶为南京青奥会的指定用茶,并使用了南京青奥会的会徽,侵犯了南京青奥组委特殊标志的专用权和注册商标的专用权。5月,秦淮工商分局责令该公司整改违规广告牌,并处罚款约4万元。
4月底,南京海峡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也因在户外广告上发布“青奥助力 时销6亿”的字样被查,涉嫌侵权的户外广告牌在全市共有12块,分布在梦都大街、鼓楼邮局外立面、模范马路等地,由3家广告公司代理发布。日前,该公司被罚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