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金山公司猎豹浏览器设有“页面广告过滤”功能,使优酷网视频广告被过滤,优酷网的经营者合一公司将金山公司等3被告诉至法院,认为3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一审法院判决金山公司赔偿优酷网的经营者合一公司各项经济损失30万元,并在金山猎豹浏览器首页对合一公司公开致歉,消除影响。金山公司等3被告不服,均提出了上诉。近日,北京市一中院二审了此案。
金山公司上诉认为,合一公司在一审中提交的公证书存在瑕疵,其中展示的屏蔽视频广告的效果可能是优酷网自带的记忆播放功能,或公证电脑安装的360安全卫士软件等因素导致的,不能证明是猎豹浏览器造成的。而且,虽然金山公司认可猎豹浏览器的涉案版本具有屏蔽视频广告的功能,但该功能默认是关闭的,只是给用户实现自主选择权的权利,这项技术本身是中立不侵权的。反之,优酷网强制用户观看广告的行为,侵害了社会公众利益,其所谓的商业盈利模式不应受到法律保护。此外,屏蔽广告属于网络安全软件的常规功能,猎豹浏览器的此项功能也不是单独针对优酷网所研发的,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被上诉人合一公司则认为,该公司经营的优酷网绝大部分盈利都依靠商业广告,属于合理的网络经营模式,而且为广大网民观看各类影视作品提供了便利,网友可以选择通过观看少量广告来免费收看这些影视作品,也可以选择通过付费成为会员的方式观看无广告的视频播放,因此该商业模式并没有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反而金山公司研发的猎豹浏览器严重打击了优酷网的广告盈利,侵害了合一公司的合法权益。
本案庭审持续了近3个小时,法院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