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写字楼外立面设店招标牌,或者用店招标牌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这些行为今后将严格禁止。昨天,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就《南京市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公开征集立法意见。其中拟对店招标牌的设置规定了“硬杠杠”。
办法所称店招标牌设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设置人),在其办公地或者经营地,设置表明其名称、字号、标志的室外标牌、灯箱、LED灯、文字符号的行为。
办法明确,不得利用建筑物屋顶、消防登高面、住宅建筑(含商住混合类建筑的住宅部分)、写字楼外立面设置店招标牌。对于店招标牌的内容、规格、特色,都有“硬杠杠”。店招标牌内容仅限于设置工商注册登记的名称、字号和标识,不得含有推介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等。办法明确,禁止利用店招标牌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
征求意见稿已在南京政府法制网立法征集意见栏目全文刊登。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即日起至5月12日前可通过南京政府法制网在线提交意见和建议,或邮寄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江东中路265号C座404室,邮编:21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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