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恶俗的广告,这不是骂人吗?!” 15日,多位市民向南通日报热线反映,在市区工农南路看到一家楼盘的大型广告,上面醒目地写着“我靠·工农路”,内容存在严重歧义,造成不良影响。记者和相关部门联系后,当晚原广告牌上的“我靠”两个字已被替换。
当天中午,上海广告公司记者来到工农南路118号,看到了市民反映的竖立在围墙上的大型广告,广告牌上第二行用大字标出“我靠·工农路”,且“我靠”特地被标注成红色,在“我靠”与“工农路”中间以红点隔开。广告语南侧是一楼盘售楼处,背后为在建工地。售楼处工作人员表示,公司策划该广告是为了吸引眼球,表达为“依靠、靠近”的意思。
“这种打擦边球的广告语属于哗众取宠,即便暂时赢得了公众的眼球,但也降低产品本身的品位,不值得提倡。”江苏通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亮亮对此表示,《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中不得含有歧视性、侮辱性、有违社会公德的语言,广告的发布者对此应当承担责任。
据了解,根据相关政策,大型广告牌的设置位置、面积大小、广告内容需要分别经过规划、城管和工商等部门的审批。崇川区城管局五山综合执法队执法人员获悉后,当晚要求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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