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东城法院对百度起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奇虎360恶意诱导用户屏蔽百度广告系不正当行为,判令其在网站首页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百度公司23万元。这是奇虎360近年来第16次因不正当竞争及诋毁竞争对手而败诉。
法院昨天出示的判决书称,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提供推广服务是全球通行的的商业模式。正当的商业模式必然产生受法律保护的正当商业利益。360通过相关插件屏蔽百度广告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业道德,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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