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广告纠纷案”的一审宣判,加多宝坚称改名广告真实合法,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23日向记者表示,相关广告只是一个客观事实的真实描述,对外经贸大学教授、资深知识产权专家卢海君称,二审加多宝仍有翻盘机会。
12月20日,广州中院对广药加多宝“改名广告”纠纷案做出一审宣判,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加多宝方面立即停止涉案广告语宣传,及销毁使用涉案广告语物品,赔偿广药方面经济损失1000万元人民币和合理费用约81万元人民币,同时在相关媒体首页刊登道歉声明。
而加多宝坚称“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是不争的事实,并当庭提起上诉;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17年以来,红罐凉茶一直都是加多宝独立生产经营的,红罐凉茶做成了全国销量领先的知名饮料。
加多宝集团法律顾问姚岚律师称,在加多宝拿到的判决书上,法院已确认了1995年至2012年连续17年使用王老吉商标的红色罐装凉茶饮料是加多宝公司独立生产和销售的,并且认可国家统计局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披露的加多宝连续六年蝉联“中国饮料第一罐”,而这些都是全国领先的红罐凉茶一直由加多宝出品的充分的事实依据。同时判决书还特别指出广药王老吉的第一罐产品的生产时间是2012年6月。
姚岚称:“加多宝曾经租用过王老吉商标固然没错,但这并不意味着加多宝因此丧失对红罐凉茶产品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凉茶仅仅因为不得已的原因,更改了名称。而改名广告语正是对这一事实的真实客观的描述。”
“二审加多宝仍有翻盘机会。”对外经贸大学教授、资深知识产权专家卢海君指出,“虽然广州中院此前支持了广药的诉中禁令,一审又支持广药的诉讼请求,但是并不表示二审一定会维持一审的判决。”
新浪财经发起的“加多宝和王老吉,你支持谁?”网络投票活动中,截止于12月23日上午9点50分,688,207人的参与者中,417080人(60.6%)表示力挺加多宝;此外,有近40%的参与者则支持王老吉。
王老吉方对“改名广告”案的判决表示,一年之前加多宝的相关广告语,属于转移“王老吉”的无形资产,搭“王老吉”品牌列车;目前王老吉正在以自己的方式快速发展。王老吉通过增加产能、开拓渠道、进行全方位品牌建设等多方努力,实现了2013年前11个月销量90亿元的既定目标。
王老吉方面称,改名案已尘埃落定,加多宝也开始经营自己的新品牌,王老吉期待两个品牌能够真正展现自己的品格,在竞争中求发展,共同努力,将整个凉茶行业做大、做强。
外界关注该案的宣判对凉茶市场目前格局的影响,加多宝集团品牌部副总经理王月贵表示,一审判决对加多宝的市场没有任何影响。“前不久,加多宝与央视春晚、湖南卫视三台跨年大戏、辽宁卫视‘本山选谁上春晚’等强势资源取得了合作,在行业内率先吹响了春节营销的号角,我们坚信2014加多宝依然‘笑傲江湖’。”
“改名广告”案仅是加多宝和王老吉众多官司中的一个,此外,双方还在红罐装潢权的争夺等多个案件进行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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