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41块广告牌将组织招投标市交通局日前公布的《广深高速和虎门大桥东莞段广告标牌设施规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显示,该路段新设置了41块广告牌。据悉,此次《草案》出台后,将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会同镇街组织招投标工作,首次招标期限为5年,新广告标牌的建设费用、日常维护费用由中标者负责,合同期满后归市政府所有,作为沿线永久性构筑物使用。
沿线设33个双面广告牌
去年,我市对广深高速、虎门大桥东莞段广告牌进行了整治,累计拆除违法广告牌1300余块,将沿线200米划为广告牌控制区,新规划了广告标牌41块。市交通运输局随即制定了《广深高速、虎门大桥东莞段广告牌设施规划草案》,包括新广告标牌设施规划位置示意彩图、分段(区域)规划位置详图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根据《草案》,广深高速东莞段共规划广告牌37个,其中双面立柱式的33个,三面立柱式的4个;虎门大桥东莞段规划广告牌4个,双面立柱和三面立柱各两个。广深高速东莞段37个广告牌中,麻涌4个,中堂2个,望牛墩4个,道滘4个,万江3个,南城3个,厚街7个,虎门6个,长安4个。
同向最大距离为5.98公里
根据相关规定,高速公路一侧两块广告牌的间距应不少于2000米且两侧不得并列设置,两侧相对纵向间距不少于300米。但《草案》给出的新设广告标牌里程桩号与国土坐标数据显示,两块广告牌同向最大距离为5.98公里,最小距离只有830米。市交通局称与镇街规划设计人员逐一实地核对了设置点位,发现有15个同侧相邻点位距离不足2000米,3个异侧相邻点位距离不足300米。
对此,市交通局解释到,有的设置点不符合今后的城市发展规划、已有建(构)筑物或其他建设用途;有的设置点距离高压电线或电塔太近,有的则因公路两侧高大树木、建(构)筑物和山体遮挡,可视距离太短而无设置价值。此外,个别社区居民(村民)不理解不配合,不愿提供土地使用。多种原因导致在选点时相邻广告标牌设置距离不能完全按照规定进行。
《草案》出台后将组织招投标
记者看到,每块广告牌都有一个专属号码,每一块牌详细位置、地理坐标、属地、规格尺寸及效果图都有明确标示。据悉,此次《草案》出台后,将由市城管局会同镇街组织招投标工作,首次招标期限为5年,新广告标牌的建设费用、日常维护费用由中标者负责,合同期满后归市政府所有,作为沿线永久性构筑物使用。
根据市政府《广深高速和虎门大桥东莞段沿线新广告标牌设置工作方案》,新广告标牌中标收益纳入市财政,其中招投标费用、租地费从中标收益中列支,分别返还给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和沿线镇街,由镇街财政划拨给土地用益物权人。
不过,记者查阅《草案》发现,新规划广告牌占用的地块属性多为村(社区)集体用地,其余为镇街政府或下属单位公用地,这也意味着个人将不会从广告牌租地费中直接获利。而在整治前,有沿线村民通过出租土地每年获取数万元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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