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岩市新罗区工商局查处一起龙岩某房地产公司违法发布户外广告案件。
据悉,该房地产公司在售楼处发布的楼盘印刷品广告内容为“‘日进千金’优惠说明:购买80平方米以下的客户每日增值300元;购买80-100平方米的客户每日增值600元;购买100平方米以上的客户每日增值1000元”。
根据《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新罗区工商局依法做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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