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商住楼住宅部分设户外广告一直是城市管理的一个难点,而《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的出台填补了这一空白。昨天,南京化工园区城管局依法向开宁钻石星城14户利用住宅部分设置户外广告的业主发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这也是《条例》施行以来南京查处的首例商住楼住宅部分违规设置广告案件。
前期调查取证中,化工园区城管执法人员看到,坐落于十村商业圈的开宁钻石星城是一幢典型的商住混合类建筑,共有三十层,其中一至四层是店家商铺,其余均为居民住宅。就在其住宅部分外墙上散落分布着14处五花八门的户外广告,内容包括健身、美容、家政、装饰、广告、教育等项目。尺寸大小以及材料工艺也不尽相同,档次较高的固定安装了LED显示屏、亚克力发光字,而简陋的仅仅是贴上泡沫字、塑料字、及时贴,有的甚至简单地拉条横幅。一眼望去,挺拔的楼体上仿佛被打上一块块“补丁”。
“其中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执法队员称,这些户外广告有的只是简单地用胶粘贴固定,即使是固定在方管框架上的,经仔细观察其材质也不符合要求,这些框架大都是普通铁质方管,日晒雨淋下很容易锈蚀腐烂。执法队员注意到,在十四层一家瑜伽馆的大型户外广告下的墙体上,已清晰可见经过雨水冲刷流下的道道锈迹。“高层建筑每增高50米,风速平均快一倍,一旦这些问题广告被大风刮落,后果不堪设想!”执法队员非常担忧。
说到对商住楼住宅部分设置户外广告查处难的问题,不少城管执法队员感触很深。“过去,由于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都没有对这一行为作出明确界定,也没有相关配套的处罚依据和标准,我们在执法中遇到这类问题时会有力不从心、缩手缩脚的感觉。”化工园区城管大队广告分队队员钱坤介绍。
“今年新出台的《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有效地填补了这一法律空白,让我们有法可依,执法有据,有了法律支撑工作顺手多了。”执法队员普遍反映,《条例》中不仅明确规定不得在商住混合建筑的住宅部分设置户外广告设施,而且还首次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逾期未整改的,其中未经许可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未经许可设置其他户外广告设施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在充分调查取证基础上,昨天,化工园区城管执法人员依据《条例》规定的前置程序,依法向这14户利用住宅部分设置户外广告的业主逐一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经过教育劝导,14户业主大都表示愿意配合管理,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还有1户提出自己在人手、设备上有困难,希望执法队员能够帮助拆除,执法队员也答应了其要求。
上一新闻:上海户外对旗/指示牌广告制作
下一新闻:流动视频广告车惹争议 是风景还是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