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的新广告语:“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自推出以来就受到质疑——这个数字是怎么统计出来的?日前,2005年曾举报SK-II虚假广告的“中国小蚂蚁”唐伟实名向工商部门举报加多宝的这条广告是“虚假广告”,违反了《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记者致电加多宝集团品牌管理部副总经理王月贵,但没有得到回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认为,此事很明显违法,广告所引用的数据必须准确,国家认可,随随便便的数据不能做成广告语。
SK-II虚假广告举报人实名举报加多宝
5月13日,唐伟向江西省工商局寄出了举报信,实名举报广东加多宝集团在中国市场销售加多宝红罐饮料的过程中,违反中国的《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违法做虚假欺诈广告。唐伟曾于2005年成功举报宝洁SK-II发布虚假广告,南昌市工商局受理并对宝洁SK-II处罚20万元。
这次他举报加多宝虚假广告的依据是:1、按照最简单的常理与最复杂的推理,加多宝是无法瞬时、瞬间知道其它生产厂家凉茶的销量数据;2、当其他生产厂家不愿意公布销售数据的时候,同时也不可能有权威的统计机构能够瞬时、瞬间的统计出其它凉茶的销售数据;3、加多宝如果自身认定的产品销售占有中国凉茶市场的70%,只能是其虚假欺诈的行为。
他指出,加多宝的新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广告法》第十条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唐伟表示,“世界上没任何的权威机构能够每分每秒每天能够统计出其销量。既然无法统计准确的销量,那么虚假广告的行为是明显的,同时也是挤兑其它同类厂家的行为,就是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唐伟已于5月13日将举报信快递给江西省工商局,要求工商部门调查查处加多宝的违法行为。
新广告语“火药味”浓或针对竞争对手
今年3月初,加多宝向市场推出新广告语“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取代原来的“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这一广告语显示了加多宝在中国凉茶市场的高占有率,但这一数据却经不住追问。
据了解,“10罐凉茶7罐是加多宝”这一数据来自于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2012年前三季度《中国饮料行业运行状态分析报告》。该报告称,2012年前三季度,加多宝凉茶销量同比增长超过50%,占据凉茶市场份额达72.96%。据了解,该中心是一家隶属于《中国信息报社》经费自理的下属单位。
此外,4月23日国家统计局计资料管理中心发布了一份公开告知书,指出目前《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里没有单设“凉茶”这一统计指标,对凉茶品牌和销量没有进行任何形式的统计。
有报道指出,该广告充满“火药味”,或正是针对其竞争对手王老吉。2012年年底,加多宝和王老吉曾就“谁是凉茶市场老大”而引发了一场数据大战。当时,王老吉援引第三方数据调查机构AC尼尔森的数据称,2012年1到10月,王老吉凉茶平均市场份额约42.6%,牢居凉茶市场第一品牌,而加多宝排名第二,只有28.35%。
律师:明显违法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认为,加多宝新广告词很明显违法,广告引用的数据必须准确,至少是国家认可的,数据来源不明,或者随随便便的数据,不能用作广告。
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李鸿鹏律师指出,依据《广告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此外,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委员赵占领介绍,如果工商部门接到举报,或是在监管过程发现不正当竞争行为,可发起检查。如果属实,首先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然后进行罚款。
附:实名举报信
江西省工商局:
我现在举报广东加多宝集团在中国市场销售加多宝红罐饮料的过程中,违反中国的《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违法做虚假欺诈广告,给中国千千万万的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损害。下面我向贵局提供加多宝虚假广告的事实证据。
一。 敬请百度:“加多宝”,打开页面后,可以明显的在右上角看见加多宝的广告词:“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
二。 敬请百度:“加多宝官方活动网站”,打开此页面,能够非常明显的在其上面的广告中显示:“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
三。 现在任何销售加多宝的市场上,在其产品(12瓶箱装)的包装广告词: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
四。稍微有点基本判断思维常识的人都可知道,中国每卖10罐凉茶,加多宝凉茶就能占有7罐。市场占有率达70%。这个数据的认定是违背客观事实的,这是事实非常明显的虚假欺诈的广告行为。
五。《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第十条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
六。加多宝的虚假广告行为同时也是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法律条款,在此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七。加多宝对于其产品销量做了非常明显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同时加多宝捏造、散步虚伪事实、明显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事实依据:
一。 按照最简单的常理与最复杂的推理,我们可知,加多宝是无法知道其它生产厂家凉茶的销量数据
二。 当其他生产厂家不愿意公布销售数据的时候,同时也不可能有权威的统计机构能够统计出其它凉茶的销售数据。
三。 可以认定:加多宝如果自身认定的产品销售占有中国凉茶市场的70%,只能是其虚假欺诈的行为,就是一个最大的笑话,也是中国最大的虚假广告行为
毋庸置疑,世界上其它国家与中国不可能有任何的权威统计机构能够权威的统计出:市场上凉茶销售卖出10罐就有7罐是加多宝卖出的(占有中国凉茶市场的70%).
四。“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是加多宝的广告词,加多宝是无法自己或者委托权威机构认证其它红罐凉茶的销量,退一步说,12瓶(箱装)的红罐加多宝凉茶的生产日期在两年以内有效,假使消费者今天去购买加多宝的产品,也许是几个月前生产的,也就是说,今天消费者购买其产品时,看见的广告:“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就一定是虚假与欺诈的行为。因为加多宝是无法在几个月前,就能认证今天的销量数据。试想一下:
一。世界上能有那家权威的统计机构能够把中国市场上的凉茶统计论证并得出具体的销量数据。
二。如果中国能有权威的统计机构统计出不同凉茶的卖出(销售)数据,那么中国大街小巷不同的食品、食杂店铺超市便利店将是全面电子计算机的时代,退一万步来理解、即便中国的食品、食杂店铺全面电脑化,也不可能有权威的统计机构去统计论证不同品牌凉茶的销售数据。也就得不出“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这是很简单的科学理解的范畴。
为了很好的维护中国千千万万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了中国经济秩序良性健康高速的发展,按照《宪法》赋予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敬请江西省工商局对于加多宝集团在销售产品中做虚假欺诈广告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中国小蚂蚁:唐伟(中国公民)
上一新闻:上海逸晨广告公司提供KT板制作、易拉宝和X展架制作
下一新闻:多家广告公司争抢或推高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