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上海广告公司记者从泰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泰山区分局了解到,一广告公司在未取得户外广告设置发布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被泰安城管部门处以两万元罚款。据了解,这也是泰安城管部门今年开出的首张大额罚单。
该户外广告牌设置在灵山大街南湖对面一栋三层楼的楼顶,当时楼顶西侧已经矗立着4个近5米高的钢铁架子,其余支架还在进一步设置。泰安市城管执法局泰山区分局户外广告直属中队在巡逻中发现这一情况后,一边向泰山分局报告相关情况,一边派人全天盯守。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广告牌未经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属于私自设置的违章广告牌。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整改。最近该案件已由泰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审批完毕,返回泰山区分局户外广告直属中队执行。
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泰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做出了罚款两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广告公司对处罚没有任何异议,并主动缴纳了两万元罚款。这也是泰安城管部门2013年开出的首张户外广告大额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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