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冬春旱季防火宣传工作,1月22日,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冬春旱季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级各新闻单位和各市委宣传部,进一步加大消防公益广告、节日期间消防宣传、日常消防新闻的宣传报道力度。
通知指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法定职责,主动搭建消防宣传平台,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专版),加大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宣传力度,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刊播以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火灾报警、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自救等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常识。明确要求广播电台每天要在各时段插播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安全常识提示不少于8次;电视台每天播出消防安全公益广告、消防安全常识提示不少于6次;报刊要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公益宣传教育;网络媒体要采取开设专题、专栏的形式,刊载、转载消防安全常识。预计省内各级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将在3月30日前播出消防公益广告超过10万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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