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新春佳节,很多单位都在印制贺卡,向客户、有关部门或市民寄递。日前,仪征工商部门却对3家企业亮了黄牌,原因是这些贺卡上印制了不规范企业名称、“第一品牌”、“价格最低、质量最好”等违反广告法规定的内容。
仪征工商局负责广告监管的王科长介绍说,这些贺卡除了祝福语以外,都标注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服务承诺等文字,并配以广告画面,向贺卡受众开展广告宣传。有些甚至把贺卡当成了优惠券派发,进一步扩大其宣传效果。但这些贺卡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比如贺卡上印制的企业广告内容含有不规范企业名称、“第一品牌”、“价格最低、质量最好”等违反广告法规定的内容。
工商部门对这3家企业进行了警告,并将依法对企业利用贺卡发布广告的行为进行监管,指导企业遵守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强化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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