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的公告栏,被一些外来广告贴得满满的,居民怨声载道,纷纷呼吁:该管管了!昨日,记者走访城区多个小区,发现类似乱象不少。
昨日上午,在东岳路实验小学段一公告栏,贴了4张大红纸,上面用毛笔写满字,密密麻麻,其左侧贴了两份A4大小的打印版本。“一直乌黑发亮的十二生肖猪奇石宝石,此宝产于十年前大冶市陈贵镇小雷山村的一条河”,“特将奇石呈现大家欣赏,观赏时间定于大年初八,全天6小时,每天360人”等字句吸引不少看客。
“这广告写得太差劲!”一位戴眼镜的老人说,“猪奇石宝石”就叫“猪奇宝石”好了,重复罗嗦。“这肯定是假的,公告栏每天贴满广告,跟牛皮癣一样。”市民陈鹏抱怨道。
城区多数小区的公告栏,都贴满了补课、送水等广告,甚至连旁边的消防安全宣传、停水停电通知也贴上了广告。
“上个月底,还有人贴广告叫卖枪支,看上去蛮吓人的。”住新街的毛先生说,他们楼下的广告更离谱,除了各类租房广告,还有一些贷款、追债和治疗性病的广告,甚至还有“求一夜情”的广告,好在广告被社区工作人员清理掉了。
“公告栏看上去又脏又乱,也没人来管理,显得小区太没品位了。”胡女士表示,小区内的公告栏应贴一些对居民有用的信息,如招聘、停电停水、缴费等。
一位在小区里贴广告的“代理人”告诉记者,花一两百元就能在约300户的小区公告栏上贴广告。他还表示,那肯定需要给物业公司交一笔钱。
对此,一名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收费是肯定的,有时是一二百元,有时是一千两千,根据面积大小不同,收的钱不一样。”或者是一些物业公司和广告公司联手,把小区里的公告栏外包批发给广告公司经营,按年收取租赁费。
今年刚买新房的王莲说:“平时和物业的沟通只限于交费之类的,很少涉及其他问题,经常看到小区的公告栏、电梯里打广告,但不知道广告商要付钱给物业公司,物业也从没和我们业主说过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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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规定,小区外墙、电梯、公告栏等共用设施设备属于业主共同所有,业主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依据“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这部分广告收益属于业主所有。
小区公告栏该不该张贴广告,业主有知情权和管理权。物业公司在没征得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不能擅自使用公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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