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一些居民小区内的广告占据了公共空间,业主对此有说法,有的认为影响了自己的生活,有的认为广告带来的收益不够透明。近日,上海广告公司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广告占据公共空间
12月9日,记者来到瑞金市洪瑞苑小区调查,发现这里的广告还真多,有家纺的,有装修的,也有招生的,其中最多的还是装修方面的广告。记者在小区东门入口处看到,一块写有“某某陶瓷”的广告贴在围墙上非常显眼,占据了很大空间。
“有时候,一些广告还是可以给我们提供有用信息的。有一次,我家的门锁突然坏了,刚开始不知道该怎么办,后来还是楼道里开锁的广告帮了忙,打个电话开锁师傅马上就到了。”业主刘先生如是说。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业主对这些广告很反感。家住城东某小区的业主杨女士说,她家楼道墙壁本来非常干净,可是被一则搬运工的广告给弄脏了。
“我们小区的广告满天飞,按道理广告收益应该归我们业主所有,可我们却从来没得过一分钱,不知道这些广告收益哪里去了?”业主黄先生认为,公共空间本来归广大业主所有,广告收益自然应该归他们。在采访中,大部分业主都觉得广告收益应该归他们所有,但没有一个人知道小区广告收益的去向。
收益应归业主所有
“小区里很多广告都是没收益的,比如楼道里那些小广告根本收不到一分钱,至于比较大的广告,如挂贴横幅的,物业会适当地收一些费用,但费用也很低。”城西某小区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小区广告这块他们有一定的收入,但是微乎其微。
“我们也希望多一点广告收益,可是很难收到。”城东某小区物业负责人说,如果有的话,他们就可以用这些钱去改善小区的公共基础设施,让业主享受更多的实惠。
记者了解到,新出台的《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户外广告、停车场或者从事租赁等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经营所得收益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或者管理,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由于不少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广告费大多由物业收取。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管理的小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所以目前所得的广告费暂由物业公司收取,主要是用于公共设施的维修,等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将把广告费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管理,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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