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婚纱摄影一条街,每家影楼店堂里都挂着琳琅满目的婚纱照样片,或浪漫,或时尚,或复古,每一张照片背后,都凝结了摄影师的创意和智慧。但是,有多少这样精美的样片是出自影楼自己摄影师之手呢?日前,园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为淘宝购买婚纱样片做广告引发的侵权纠纷。
原告“壹加壹”影楼于2011年聘请了两个专业模特,耗费大量财力、精力,制作一套精美的婚纱摄影样片,用于自身品牌宣传。然而,今年5月,“壹加壹”影楼的工作人员却发现,在另一家影楼的店堂中摆放的一张大幅白色相框婚纱照,正是一年前自己拍摄的样片中的一张。“壹加壹”影楼便将某影楼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合理的损失。
原来,被告影楼是从淘宝网上购买了这一组精美的照片。由于男女主人公形象甜美,制作精良,与自己影楼的风格又很相符,于是制作成了大幅相框,摆放在店堂内招揽生意。
被告在法庭上辩解说,由于聘请模特,制作样片,本身费时费力,因此,影楼行业内从淘宝网上购买样片,已经是业内“人人皆知的秘密”,从未听说过这一“行业惯例”构成侵权。
法官向被告解释说,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影楼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作品,行为已经侵犯了对涉案摄影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及获得报酬的权利,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法律责任。
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被告影楼立即停止了侵权行为,撤下了宣传相框; 并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八千元。
法官提醒
影楼在使用他人摄像作品进行宣传时,应该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授权。行业惯例如果不合法,就不能成为免责的“护身符”。影楼使用照片宣传,可以有两个途径:一是自己聘请模特拍摄照片,并且以书面形式明确照片的著作权归影楼所有;二是向专门的制作出售商购买,但最好要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并保留收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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