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和影视大腕“葛大爷”葛优有关的案子在西湖法院进行案前调解。
当天,葛优委托律师出席调解,被告方是无锡瑞年实业有限公司。
葛优一方诉称,无锡瑞年实业有限公司曾请葛优为旗下品牌顺牌凉茶代言,代言期限到2010年5月20日结束。可是代言合同结束后,被告方还在继续使用有葛优形象的顺牌凉茶广告。另外协议还明确规定,葛优代言的顺牌凉茶广告不得在汽车车身等流动性广告载体上使用,但在很多公交车车身上却屡屡可以看到这则广告。
葛优一方认为,被告有明显的违约行为,要求对方赔偿450万元。
被告方无锡瑞年实业有限公司表示愿意接受调解。经过法官的多次调解,12月14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具体调解内容和结果,法官表示,双方当事人不愿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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