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先生从搬进新家后,一间房屋的窗户就无法正常打开,不仅如此,韩先生家窗外就是开发商做的大型广告标牌,影响了房屋的通风和采光。韩先生认为这种情况使房屋严重贬值,于是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日前,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判决,开发商赔偿韩先生房屋贬值费20万余元。
住户窗户被挡 索赔60万元损失
2010年5月,韩伟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韩伟购买坐落于本市河东区的一套房屋。不过,开发商在涉诉房屋窗外加建了两面墙体,最近的一面墙体紧贴着该房屋的正面墙体,距其窗户只有30厘米,使得涉诉房屋的窗户无法正常打开,而且开发商在该墙体上为其商品房做了一个广告标牌,影响涉诉房屋通风、采光。韩伟以涉诉房屋严重贬值为由,诉至原审法院,请求判令开发商赔偿其房屋贬值费4 0万元、电费损失费1 0万元、健康损失费1 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开发商辩称,韩伟在购买时对本项目情况以及可能影响购房的因素做了详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且被诉房屋已经验收合格,符合交付标准。
法院做出判决 赔付房屋贬值费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开发商与韩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应当将涉及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予以释明。从被告出售房屋的宣传图片看,上述装饰性墙体上沿至一楼有5层透光窗,但建成后的楼房有6层透光窗,故由此推测,开发商对上述装饰性墙体的建造应该是比宣传图片上增高了一层。韩伟购买的涉诉房屋恰巧被装饰性墙最上一层严重遮挡,故由此能予证明开发商没有按照图纸设计建造,或者是宣传图片有错误,误导了购买人。因此韩伟所购房屋的价值与没有遮挡物相比,价值必然会有贬损。开发商虽称对方在购买时对本项目情况以及可能影响其购房的因素做了详细了解并予以认可,但开发商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故法院判决开发商赔偿韩伟房屋贬值费20万余元。一审宣判后,开发商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驳回了开发商的上诉请求。
张建生律师认为,一般情况下,贬值损失往往需要有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只有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房屋才可能存在贬值损失。如果房屋存在小的质量问题便主张高额的房屋贬值损失,有可能造成业主自身的损失。因为高额的房屋贬值损失可能提高案件标的,直接导致案件诉讼费用增多。在无法获得法院支持的情况下,该笔诉讼费用将由业主自己承担。
上一新闻:中国移动加快布局移动互联网 将重新切入手机广告市场
下一新闻:led树脂发光字制作流程及注意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