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管理的一部总纲领——《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草案)》昨日起公开征集立法意见。违建、绿化、停车……这份条例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作出了一系列详细规定。相较以往和同类城市,南京首提“城市治理”理念,“柔性管理”和“公众参与”写入城市治理的原则。广大市民即日起至8月17日前可通过南京政府法制网查询条例草案原文,提出意见。
扬子晚报记者仇惠栋
从“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
南京原有40多部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城市管理也存在政出多门、职责不清、法条陈旧等问题,这一份条例草案则是对现有法律法规的整合提炼和修订,是一部立足城市管理的龙头法。其内容涵盖了建(构)筑物管理、市政设施、绿化、户外广告、建筑垃圾、市容环卫、道路交通、停车管理、公共客运、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11个领域。这一条例将提交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
此次,南京市提出了城市治理的新名词。南京市法制办负责人解释道,其中蕴含的是从“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的理念更新。城市管理相对更强调单方性、高权性、强制性,城市治理则以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治理为核心,有更强的民主性、开放性、互动性。
成立城市治理委员会市长担任主任
城市管理涉及众多部门,为了协调统筹各方,南京市将成立一个城市治理委员会,其职能是:指导、组织协调、监督、考核有关部门的城市治理工作,协调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之间以及和其他政府部门的关系,对城市治理中的重大事项处置作出决定。
这一机构由涉及城市治理相关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组成,主任由市长担任。为了增加公众参与和专家咨询,这一意见草案明确,城市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应当经城市治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城市治理委员会设专家委员和市民代表委员,产生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专家委员、市民代表委员有参与城市治理委员会会议、发表意见的权利。城市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治理条例4大重点
1违建
查处违章建筑实行“首查责任制”
利用违建或擅改房屋性质开店,不得核发执照
举报违建究竟归谁管?部门之间常会出现互相推诿,而举报的市民更加不明就里、一头雾水。这次条例草案就试图采用“首查责任制”解决这一投诉无门、部门之间踢皮球的痼疾。
根据规定,首先发现违法建设或者接到举报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首查责任机关,不属于其管辖的,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将案件材料移送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受移送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并在处理决定做出后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报首查责任机关。这样一来,第一个“接球”的单位必须接下投诉,不得“转踢”,而是内部转接解决这一问题。
这一条例草案规定,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对收到的举报、投诉应当登记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情况告知当事人;对于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并在三个工作日内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此外,针对违章建筑里的店铺商家,这次条例草案也做出相应规定。条文明确:利用违法建筑或者擅自改变房屋性质从事商业活动的,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卫生、文化、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有关许可证件、执照。
2绿化
毁绿每平方米罚款500-1000元
一万平方米以上的绿地将列入永久性保护绿地名录
在城市绿化保护方面,这一条例草案要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各类绿地实行绿线管理制度。城市绿线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对于大片绿地,这一条例草案还给予了特殊的保护政策:已建成绿地的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认为永久性绿地,并向社会公布。永久性绿地不得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城市中的树木都将一律得到严格保护,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大修剪、移植或者砍伐。这一条例草案规定,申请移植或者砍伐城市窗口地区、重点路段和主干道行道大树数量较多,涉及城市重大公共利益的,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向社会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对于破坏城市绿地的地形、地貌、水体的行为,这一条例草案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同等面积处以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导致不能恢复绿化用地的,按照同等面积处以所在区域当年基准地价一倍罚款。
3市容
住宅、校园等地方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乱贴小广告,电话号码或将被注销
根据规定,南京市将对户外广告实行重点控制和分区管理,划定禁设区、控制区和展示区。对于户外广告的设置,该条例草案要求:利用政府投资、融资建设的公共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公共场地(所)、公交车辆、公交站场、候车亭设置商业性户外广告的,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取得户外广告设置权。此外,条例草案规定,不得利用住宅建筑(含商住混合类建筑的住宅部分)以及学校校园、纪念性建筑、重要近现代建筑设置户外广告。
对于城市中屡禁不绝的牛皮癣问题,这一条例草案作出了针对性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在闹市区散发广告传单的行为,也与其同列为禁止行为。条例草案规定,如果在公共场所散发和张贴小广告传单,管理部门将责令改正,清除广告传单,并可对广告宣传单位或者散发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如果屡教不改,经处罚仍然擅自散发或者张贴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向通讯经营单位通报,由通讯经营单位关闭发放小广告者所留的通讯方式,切断其联系途径。
4渣土车
明确了渣土车的9项“重罪”
违反其中任何一条,将面临吊销资质逐出南京的处罚
在渣土车的管理上,这一条例草案延续南京市以往的严管政策。要求渣土车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突发事件应急保证金,并承诺在其未按规定进行运输造成社会危害后果时,保证金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指定账户内的应急保证金及时偿付。一旦渣土车出现违法违章的问题,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视情节处以警告、罚款,并责令其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道歉。
这次条例草案还明确了9项“重罪”,渣土车企业一旦有其中之一的情形,将面临吊销资质、不得在本市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的处罚。具体9种情形如下:
(一)运输车辆发生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造成社会影响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二)伪造和涂改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的;(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市场准入的;(四)将建筑垃圾承运证件出借他人或者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参与招投标,而不实际参与处置活动的;(五)承接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项目,擅自运输建筑垃圾的;(六)将建筑垃圾倾倒在规定场地之外的;(七)有抛洒滴漏、超速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八)在运输中不服从执法人员的检查和管理,有暴力抗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规定<<<
路边黑洗车点将罚款50-200元
在市容环境管理上,条例草案对于街头巷尾的洗车店作出了具体要求。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清洗车辆。根据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这些黑洗车店进行查处,并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
小区车位可以对外经营出租
小区车位能否租给外面人?这一问题是物业管理中争论的一大焦点,这次的条例草案允许小区车位对外开放,并规定了小区居民的优先权。具体而言,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内业主的停车需要。供本单位、本居住区居民专用的配建停车设施在满足本单位、本居住区居民停车需求的情况下,可以向社会开放,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这次的条例草案明文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配建停车设施非工作时间向社会公众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
业主装修需先和物业签协议
装修扰民往往是小区的投诉热点,针对这一问题,该条例草案要求业主装修前和物业签订协议。具体而言: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持有关资料向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登记手续,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如果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拒不办理登记、批准手续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按照管理规约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禁止装饰装修施工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城管执法需两人以上同行
在城管人员的执法上,该条例草案要求,实施行政执法时不得少于两人,对当事人的物品、工具实施扣押,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应当制作决定书并出具清单。对被扣押的物品、工具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损毁,不得收取保管费用。被扣押的物品易腐烂、变质的,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在两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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